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在我市组织召开《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0—2030年)》(简称《规划》)论证会。经生态环境部和我省6位知名专家论证,《规划》获得一致通过。
《规划》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先进制造业发展引领区、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核心区、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国际人文交往中心等战略定位,从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6个方面设计构建六大体系,着眼于提升生态文明水平,高标准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
《规划》按照目标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期实施的思路,明确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一个目标引领、三个阶段实施、六大体系推进、五类工程支撑”的总体战略,提出分三个阶段开展创建:
●近期(2020—2022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
●中期(2023—2025年)巩固改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国家考核标准;
●远期(2026—2030年)深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审议和质询,专家认为《规划》思路清晰、目标和指标明确、内容全面、任务设计合理,符合洛阳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论证。我市成为全省首个通过该规划论证的城市。
近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纳入“9+2”工作布局,在功能布局上明确提出在南部生态四县建立生态涵养区,对水、气、土考核权重实行差异化考核,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为引领,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五大行动计划”,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已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栾川),省级生态县4个(孟津、洛宁、新安、嵩县)、生态乡镇70个、生态村79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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