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作为推动全省航空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已将职责范围内可以下放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权限全部下放。
据省发展改革委航空经济处处长李新国介绍,目前,省级其他部门新一轮下放实验区的124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已经省政府印发,“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序落地,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实验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实验区是中央赋予我省的国家级战略平台,获批8年来,已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从今年3月1日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国内首个航空经济领域地方立法。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着眼于四个“强化”,即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引导,强化产业发展谋划,强化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强化与国内外交流合作,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实验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为此,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将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布局、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高质量编制完成实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建设高端航空经济体系,加快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航空港实验区集聚发展。依托实验区和开封市、许昌市之间形成的三角区域,统筹推动产业和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组织编制实施许港产业带规划,启动开港产业带规划编制,形成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快推进新郑综保区扩区,争取将实验区设立为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扩展区域,推动实施郑州机场三期、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加快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全面提升实验区开放平台服务功能。推进与FedEx、DHL等大型物流集成商合作,争取在实验区设立区域性分拨中心。以豫沪合作为重点,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进一步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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